各班级:
根据《永利集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和《永利集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9-11月份开展2024-2025学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永利集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等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5年版《学生手册》。
二、评选要求
1.各班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
2.各项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4.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原则应为2024-2025学年校、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工作表现突出,且应符合《永利集团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华大学〔2023〕22号)相关规定。
5.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须提交一份学生工作事迹,具体见附件2,发送邮箱:2252854559@qq.com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由学生处组织评选的奖项及荣誉称号,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及评审。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周日)之前。
3.先进班级评审另行安排。
附件:
1.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
2.学生工作事迹
3.关于印发《永利集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永利集团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yl9193永利集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