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根据《永利集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学院本次共评选优秀境内毕业生6人,境外生1人,根据参评学生个人条件、结合专业、班级情况择优遴选;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1人,从参与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学生中择优遴选;优秀毕业风采录名额1人,从本次获评优秀毕业生人选中遴选。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永利集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参评的本科学生须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者积极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学生须满足:
(1)在我校的学习期限内,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在美交流期间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3.5(含)及以上(总分4.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至少一次);
(3)在美期间积极参加美方大学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优异获得“Dean’s List”名单奖等校级以上荣誉;在我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获评优秀毕业生须配合提供优秀毕业生风采录材料,学院将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综合考虑在校情况和就业类型)。
3.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6月4日17: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yl9193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